海辰药业: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时间:2023-08-22 17:48:38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资料图】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下列事项进行

了认真核查和了解,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

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三、对《2023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

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

响。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 供

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赵 鸣

李 翔

毛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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